——盐池县疫情防控期间医保服务及时到位
中国《市县领导决策》刊、网 张天林
2020-3-25 11:50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给群众身体、生活及医保经办工作带来的严峻挑战,盐池县医保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通过“八个办”,全力做好医保经办服务工作。
(一)创新服务方式,常规事项“不见面办”。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公告,积极倡议、引导群众和单位实现“不见面”办理。大力推广“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在及时办理医保相关业务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的安全风险。
(二)积极探索“容缺办理”,适当进行“特事办”。对特殊时期参保单位和群众办事可采取“非要件可先办后补”的方式,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使医保经办业务快事快办。
(三)开通涉疫业务“绿色通道”,紧急事项“及时办”。开辟集中收治门诊发热、疑似和确诊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资金拨付和结算“绿色通道”,落实好各项医保政策。给县人民医院拨付资金300万元,县中医医院拨付资金200万元,用于新冠肺炎救治工作,确保不因费用影响及时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四)对于异地备案、特定病及急诊急救转院等业务可采取微信、网络拍照、语音视频等方式进行“随时办”,使参保群众不因疫情而影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五)放宽医疗保障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非急事项“延期办”。对确因疫情影响而无法按时缴纳职工医疗费的单位和个人,合理延长缴纳时限,待疫情结束后补办补缴,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对因疫情未能及时办理退休人员申报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社保核准时间对多缴费用予以退费处理;对于2020年城乡居民缴费时间可延长至疫情控制后两个月内;对于零星报销人员可延长报销时限。
(六)积极支持“长处方”,实现“便民办”。在疫情防控期间,对30种门诊大病患者出台了“长处方”及在“非签约”定点医院购药的临时政策。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经医生评定后,合理增加单次处方量和就近在“非签约”定点医院购药机制,待疫情控制后,持发票和费用清单到县医保中心进行零星报销。
(七)公布业务办理预约电话,特殊事项“预约办”。对外公布多条服务电话专线,安排专人专岗值班,对于确需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引导办事群众提前电话咨询及预约,合理安排时间前往办理,减少人员聚集。
(八)积极做好经办场地防护,消除隐患“放心办”。每日做好经办大厅服务窗口、办公区域通风,清洁消毒等工作,引导办事群众佩戴口罩及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避免交叉传染,保护好办事群众和经办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让群众放心办事。
责任编辑:芦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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