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县领导决策》刊、网 张天林
2020-4-8 15:10
“疫情防控、侦查破案”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尤其是涉及老百姓生活的案件。“盗抢骗”等多发性案件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近期以来,各行各业陆续复工,春耕备耕、农业产业生产如火如荼开展,红寺堡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和关注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重点对民生领域多发性的盗窃案件实施精准分析、精准发力、精准打击,成功破获系列盗窃案,为辖区群众筑牢安全屏障。
据了解,4月6日,红寺堡区公安分局破获盗窃农用三轮车案件2起,侦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遏制了民生领域案件高发的势头,挽回了受害群众的损失。
2020年4月5日22时许,现住红寺堡区柳泉乡沙泉街道的徐某某报警自己所拥有的的农用三轮车辆系被盗车辆。接到报案后,刑侦大队组织警力随即赶到了现场。据徐某某叙述,4月5日14时许,其以9000元的价格向田某某购买一辆蓝色五征牌农用三轮,准备出售该农用三轮车时发现车辆系吕某某所有,属被盗车辆。面对这一问题,红寺堡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围绕车辆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通过对案情详细了解,搜集线索,于4月6日上午,巡防中队民警在红寺堡区红寺堡镇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经审讯,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对其盗窃农用三轮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徐某某对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徐某某已被依法监控,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年来,红寺堡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民生案件,以人民为中心,下大力解决影响群众工作、生活中的“烦心事”,既关注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大数字”,更重视群众不安全和不满意的“小数字”,不断加大防范和打击力度,在深挖根治上下功夫,进一步实现辖区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预期工作目标,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此,红寺堡区公安分局再次提醒群众在购买二手车辆时,不能只图方便和便宜,购买前应注意查验其相关证照是否齐全。首先要看二手车的机动车行驶证,这是机动车取得合法行使权利的凭证。其次,要看看机动车来历证明,也就是原始的购车发票,如果原来已经是二手车,则要看是否有二手车的购车票,以防买到不正当来历的车辆。第三,检查车架号,看看是否与行驶证上登记的号码一致,以免因为个人疏忽而导致经济受损。同时,要提高防诈骗、防盗窃意识,如遇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责任编辑:陆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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